娃哈哈遗产纠纷新进展:宗馥莉上诉被驳回
宗馥莉再次败诉。
娃哈哈创始人宗氏家族的遗产纠纷案在香港再度进行聆讯。此次聆讯主要围绕被告方宗馥莉及其控制的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(下称“Jian Hao”)在8月1日法庭裁决之后提出的上诉申请展开。
今年8月1日,该案件曾进行过一次聆讯,香港高等法院当时批准了资产保全令和信息披露令。禁止被告提取或抵押汇丰账户内的资产。允许账户继续进行投资操作,但不得转移或设押;要求被告披露汇丰账户的最新余额,披露2024年2月2日以来资产的变动、去向及交易细节,以及108.5万美元资金的具体流向。
对此,宗馥莉方不服原裁决,提出了五项上诉理由,包括法庭此前裁决所依据的香港《高等法院条例》第21M条是否适用、原告应先向内地法院申请类似救济、原告不存在可争辩的信托或财产权益、香港法院无需发出禁止令来提供担保,以及香港法院的披露令范围过宽且不适当等问题。
不过,对于这五项上诉理由,法庭逐一驳回,维持原判。但批准暂缓执行披露令,以等候宗馥莉向上诉庭提上诉。

图源:香港高等法院网站
今年7月中旬,娃哈哈创始人宗庆后的三名非婚生子女宗继昌、宗婕莉、宗继盛向香港高等法院及杭州中院提起诉讼,要求平分宗庆后的29.4%股权,这部分股权价值超200亿元人民币。同时,三人还要求冻结宗馥莉名下汇丰银行内的18亿美元资产,同时追索“宗庆后生前承诺的21亿美元信托资金”。值得关注的是,宗继昌、宗婕莉、宗继盛三人均为美国籍,母亲杜建英是娃哈哈前公司高管。
根据三位原告提供的证据文件,2024年1月,宗庆后亲手手写指示给郭虹(音译,代理律师),指示内容为上述三位原告于香港汇丰办理每人7亿美元的信托,并请香港公证处公证。同时,原告出示的证据还包括一份委托书。委托书内容为宗庆后委托宗馥莉代持建浩创投有限公司的资产,其中包括于香港汇丰开设账号的资产,在高盛、渣打、瑞银、工银、中银等其他银行开设账户的资产。截至2024年5月,该账户余额约18亿美元。
在宗庆后去世之后,宗馥莉与宗继昌、宗婕莉、宗继盛签署了一份协议,涉及宗庆后去世后的事项。内容包括各方认可宗庆后公证遗嘱的所有安排。宗继昌、宗婕莉、宗继盛承认宗馥莉、施幼珍(宗庆后原配)、王树珍(宗庆后之母)三位继承人具有办理宗庆后资产继承的全部权限。承认为宗继昌、宗婕莉、宗继盛分别设立三个7亿美元的信托(共计21亿美元)。
宗馥莉与宗继昌、宗婕莉、宗继盛矛盾焦点在于,宗馥莉擅自将上述账户的108万美元转出用于越南工厂开支。原告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利息收益,以21亿美元为基数,同时被告向原告赔偿擅自转移的信托财产损失,暂计为108.5万美元。信托过渡期结束后,宗馥莉不再参与信托的任何管理,全部由宗继昌、宗婕莉、宗继盛管理。
宗馥莉方则表示,不认可“手写指示”的有效性;且根据宗庆后遗愿,上述信托资产继续在香港汇丰进行固定收益投资,只就利息收益进行分配,任何人不得主张信托财产本金向受益人进行分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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